信报箱没装好 新房禁出售
发布时间:2014-06-21 12:00:00
近日,市城乡建设局、房管局和邮政管理局联合转发省住建厅、省邮政管理局进一步加强住宅信报箱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,要求全面加强不锈钢信报箱建设,着重推动保障性住房和县(市)以下城镇住宅小区的信报箱建设。
今年6月1日起,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《住宅信报箱》(苏J/T47-2013)开始实施。这一次的通知要求,各县(市、区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设计单位的引导和监督工作,房管部门在办理商品住宅小区交付使用备案手续时,应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住宅信报箱竣工验收手续,并与邮政管理部门建立日常联系沟通机制,加强合作,协调解决信报箱建设过程中的问题。
市城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我市要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住宅工程必须按照标准要求设置住宅信报箱,其设置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、同步设计、同步施工、同步验收、同时投入使用。
未设置或未按设计要求设置信报箱的新建住宅不得销售。因旧城改造、小区翻新等需要移除信报箱,改造、翻新的组织实施单位必须提前15天通知信报箱用户、管理单位(包括物业管理单位)和邮政部门,经协商同意后,由建设单位提供临时通邮设施。移除的信报箱应与改造建设项目同步复建。